9月1日,宁波市政府、舟山市政府公开发布《推进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2020年工作要点》(甬政发〔2020〕50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共提出了谋划建设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升级建设宁波舟山港一体化2.0、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产业创新协同发展、推进改革开放联动发展、推动人才发展一体化等9个方面工作要点。
在谋划建设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方面,《工作要点》指出将优化完善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开发建设方案,明确产业定位,进一步深化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开发建设方案研究,强化工作对接,在空间范围、管理体制、开发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基础上,争取推动成立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管委会。
《工作要点》提出,2020年,甬舟两地将建设宁波舟山港一体化“2.0”版本,集中力量推进港口建设一体化、港口交通船舶组织一体化、港口监管一体化、航运服务一体化。微港口注意到,在推进港口建设一体化方面,力争实现穿山港区1#集装箱码头、中宅矿石码头二期、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完工,完成梅山港区6#-10#集装箱码头9#泊位主体结构工程和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3#泊位工程;争取开工建设马迹山矿石中转码头三期工程、光明LNG码头改扩建项目;合力推进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改扩建工程建设,争取年度完成投资1亿元,谋划LNG专用应急锚地和大型油轮应急锚位建设。
另外,推动港口交通船舶组织一体化,深入实施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工作,进一步提升船舶进出港报告准点率等,争取扩大实施范围;推动港口监管一体化中,共同推进国际中转货物在宁波舟山港域实现海关监管互通,争取实现部分船舶港口服务业经营许可互认,推动两市船舶油料供需单位备案互认。谋划建立甬舟海底管线保护机制,谋划开展甬舟海底管廊规划对接研究;推进航运服务一体化,共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推广应用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2.0,力争与5家以上长江沿线重要节点(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争取城市配送中心等纳入国家物流枢纽项目等。
深入实施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工作,进一步提升船舶进出港报告准点率、码头计划兑现率和通航秩序,争取扩大实施范围;共同推进国际中转货物在宁波舟山港域实现海关监管互通,争取实现部分船舶港口服务业经营许可互认,推动两市船舶油料供需单位备案互认;共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加快宁波—舟山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广应用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2.0。
其他方面一体化的工作要点还包括: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其中包括推动一批重大线性联通工程,争取甬舟铁路年底开工建设,争取六横公路大桥宁波先行段开工建设,推进甬舟高速复线前期,推进象山湾疏港高速建设;强化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加快推进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推进宁波北仑圆山车客渡码头前期工作,强化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等。
推荐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共建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石化产业基地,共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共建海洋生物医药基地,共同打造现代港航服务业集群。
推进改革开放联动发展。一方面要推进浙江自贸实验区扩区,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积极推动浙江自贸区扩区,加快建成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另一方面要共同打造甬舟贸易投资促进平台,协力办好世界油商大会、2020宁波投资贸易云洽会暨中东欧商品云上展等重大活动等。
推动人才发展一体化。共建人才发展平台,制定实施《推进甬舟人才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和《2020年宁波市舟山市推进甬舟人才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启动建设浙江创新中心二期;深化人力资源合作,持续推进人才服务同城化;加大人才共同引育。
推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打造一体化市场准入环境,设立“甬舟商事登记通办”服务专窗;推进市场监管相关领域合作,实现执法办案信息互通;推动社保、政务等公共服务合作;推动劳动保障维权合作。
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医疗合作,深化教育合作,深化旅游合作,推动公交同城化出行,探索推进金融服务同城化。
推进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立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指挥体系,加强环境执法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