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8日,宁波舟山港拖轮一体化经营已满一周年。一年来,甬、舟两地拖轮联合作业累计234艘次,其中联合完成突发险情处置4起,有效缓解了内外贸高速增长带来的港作拖轮紧张的情况,进一步释放了拖轮作业效能,保障了港口运行效率,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2.0”改革实现新突破。
宁波舟山港拖轮一体化经营,是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推进宁波舟山港港口服务业一体化试点的一项重要安排。作为宁波舟山港深度融合的重要突破口,甬、舟两地拖轮跨港域双向经营,彻底解决了宁波舟山港“一港两拖”问题,对释放拖轮作业效能、保障港口安全生产、提升港口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去年12月8日以来,宁波舟山港围绕跨港域合作“1+1>2”的目标,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细化方案、确保安全”工作原则推进,出台《宁波舟山港拖轮跨港域作业实施细则》和《宁波舟山港拖轮一体化操作手册》,有序开展拖轮一体化经营。同时,宁波舟山港依托“CBOS”“TOBOS”等数字平台梳理港域拖轮作业需求,完成平台拖轮“联合作业”模块建设,以“就近调度”为原则建立常态化拖轮联合协调机制。针对宁波港域作业高峰时段拖轮紧缺、舟山港域拖轮基地分散导致跨区域调动不便等难题,甬、舟两地拖轮打破原有区域性限制,整合调度拖轮资源,为港口提供了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服务更优的拖轮服务。
此外,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的背景下,宁波舟山港进一步统筹防疫力量,推动甬、舟两地共享防疫拖轮资源,共同织密筑牢“海上防线”。一年来,宁波舟山港出动13艘次防疫拖轮,参与VLCC船舶引航员接送、护航等任务,为降低疫情外溢风险、保障港口物流畅通保驾护航。